朝阳市财政局简介
    时间:2011-02-15来源:局办公室点击:

    朝阳市财政局是市政府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执行,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实施财政监督的职能部门。朝阳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8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内设科室22个。

    市财政局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的体制机制,确保政府财力不断增加。通过不断完善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体制,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增加政府财力规模,在确保完成全年各阶段财政收入任务的基础上,重视财政收入质量,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二是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确保全市经济继续又好又快发展。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结构调整为重点,充分发挥和不断强化财政服务经济职能作用,确保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和壮大财源。三是不断创新和完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体制机制,确保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确保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加大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力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政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五是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管理与监督的体制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六是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确保财政干部职工整体素质较大提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财政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市财政局多次被评为全市党建、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自2002年至今在市委市政府综合位次考评中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多次获得“省文明机关先进单位”、”省文明机关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有1名同志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同志获朝阳市五一劳动奖章,6名同志获得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2014年朝阳市财政局被评为“辽宁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0年,朝阳市财政局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并在辽宁省30项重点工作考核中,财政工作领域朝阳市政府位列第一。同时,在全市党务系统信息工作和政务信息工作评比中,多次被评为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