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财政局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5-12-03来源:办公室作者:点击: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全市人民的委托,关心我市财政事业的发展,依法向大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发挥了建议提案应有的作用。现将市财政局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2015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2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16件。内容涉及城市信息化建设、职业教育发展、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等民生问题,这充分体现出代表和委员们对民生的重视,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今年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推动全局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渠道。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局领导立即研究部署,决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及时将所有建议提案进行梳理汇总,制成《2015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表》和《2015年市政府系统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表》,并以“朝阳市财政局政务督查催办通报”形式直分给各科室(单位),明确了办理目标、承办科室(单位)、责任领导、办结时限等。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复质量

      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也直接影响到建议提案对促进我市财政事业发展的作用。为此市财政局以制度流程建设为依托,按照《朝阳市财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要求,严格办理程序,做到登记、确认、交办、办理、督办、答复、落实反馈、立卷归档全流程有效衔接。局办公室收到建议提案后,列出交办安排表,交办到各承办科室(单位),要求承办科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交办公室汇总。各承办科室(单位)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查阅相关文件法规,认真撰写建议提案答复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查修改,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正式文件报各位代表委员、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三、建议提案主办件完成情况

      2015年共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政协提案主办件1件,均做到与代表委员及时沟通,进行答复,得到代表委员们的谅解和肯定。人大代表建议1件具体情况为:《关于对朝阳县城区工商企业税收给予定额财力补助建议》,我局责成专人负责,及时查阅了支持朝阳县城建设和财政体制调整相关文件,与建议人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解释。政协委员提案1件具体情况为:《关于利用闲置厂房筹建朝阳会展中心的提案》,我们及时与市工商联取得联系,并针对原河东中建无绳电话厂厂房的拟定用途作了耐心解释。

      市财政局2015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在局内各科室(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以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