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28来源:办公室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朝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cysczj.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7号,邮编:122000,电话:3608226,电子邮箱:lncyczj@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召开局办公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宣传主渠道作用,对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调整,调整原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并做好其他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2017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点击率大幅增加,由年初的28万次左右增加到44万,日均点击率超过1000人次。在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局LED显示屏、窗口单位宣传栏、报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三)加强查询场所建设。为方便单位或群众查询相关政务信息,市财政局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设在局办公室,2017年共接待来信来访6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4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公告及机关作风建设等内容;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条,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报告、财政工作动态信息等;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公开信息3条,内容主要内容为报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0条;送交政务公开办应主动公开的文件1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4件。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稳增长情况

      1.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照新修订《预算法》和上级财政部门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要求,2017年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已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预决算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

      (2)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市本级共有一级预算单位63户,其中:公开62户,涉密部门1户未公开(市人防办)。

      3.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信息公开。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17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明确了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部门、项目名称、管理方式和政策依据等,并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栏目进行了公示。

      4.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及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栏目公开市财政局制发的涉及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等文件或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二)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促改革情况

      1.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重点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变化情况及时对原有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公开政府债务有关信息。按要求指导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公开本地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情况,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债务相关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1.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朝阳市财政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此项工作的工作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通过局公文流转系统发送给局内各科室(单位),要求责任科室(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2.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市政府《工作方案》要求,对涉及财政部门的政务服务目录进行梳理,最终认定市财政局没有政务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反馈市编委办。对需要财政部门配合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做好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2017年在财政状况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智慧城市”建设,保障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资金需求。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要求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朝阳市财政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简要介绍了市财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转载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2017年共发布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答记者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等解读文章20余篇。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按照要求做好舆情监测工作,2017年未出现涉及财政部门的重大舆情。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把握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严谨做出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未收到公众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自2013年以来,为加强制度建设,市财政局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市财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朝阳市财政局诉求办理工作流程》及《朝阳市财政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制度办法,形成了一套集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网站建设、诉求办理、舆情回应等相关内容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在工作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按制度要求公开信息、开展公开渠道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市财政局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