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财政教育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15来源:朝阳市财政局点击: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财政、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财政和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在市财政局指导下,参与管理全市政府性债务,为化解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配合市财政局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及清算、核算等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非税收入的收缴,受托管理财政性票据。

    (四)在市财政局指导下,承担县乡财政管理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相关服务性工作;参与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县乡财源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在市财政局指导下,参与承担市直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参与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初审、支付初审及收支核算等工作。

    (六)在市财政局指导下,参与市财政投资审核管理规范性制度的建设,承担审核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结(决)算。

    (七)在市财政局指导下,参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

    (八)在市审计局指导下,承担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相关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效益的评审和竣工后国有资产移交工作的审计监督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以上是朝阳市财政审计工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事业单位改革后朝阳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合并至朝阳市财政审计工作服务中心,但是预、决算仍按原口径填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财政教育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朝阳市财政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3.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8.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0.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本年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9.95%。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42万元,降低1.17%,主要原因是记账方式发生改变,本年收入是以支定收,而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记账时是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而不是增加本年收入,导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总计99.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9.6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本年无此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本年无此项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本年无此项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本年无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44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均比上年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59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的结转结余资金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01万元,降低4.11%,主要原因是因记账方式改变,本年度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4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均比上年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6.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6.3%,本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5万元,占7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万元,占10.78%;卫生健康支出4.69万元,占4.71%;住房保障支出9.47万元,占9.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75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4.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52.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有部分人员经费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人员经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年末再统一调整指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7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210.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部分人员经费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人员经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年末再统一调整指标。

    3.卫生健康支出4.69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69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85.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9.4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47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本年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况不佳,只有保险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1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况不佳,只有保险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2.84%,主要原因是本年只有保险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6.07万元,自评平均84.68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0”“0”等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0”“0”等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0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0。下一步改进措施0。


        附表:朝阳市财政教育中心2021年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朝阳市财政教育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