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23来源:办公室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朝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cysczj.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7号,邮编:122000,电话:3608226,电子邮箱:lncyczj@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召开局办公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及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设置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调查征集栏目、局长信箱互动栏目等,使网站设置简洁明了,既符合了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又方便群众点击查询。近年来,市财政局门户点击率不断增加,2016年初突破20万,截至12月末达到28万次。在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局LED显示屏、窗口单位宣传栏、报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二)加强查询场所建设。为方便单位或群众查询相关政务信息,市财政局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设在局办公室,2016年共接待来信来访80余人次。

      (三)积极开展培训。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财政厅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并在局内培训计划中加入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内容,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4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公告及机关作风建设等内容;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1条,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报告、财政工作动态信息等;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公开信息3条,内容主要内容为报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09条;送交政务公开办应主动公开的文件2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一)推行决策公开。市财政局在重要决策出台前积极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16年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朝阳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压减预算支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朝阳市级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等文件,部分文件在出台前,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充分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各项制度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年初以来,陆续下发了《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涉及财政指标分解表》《朝阳市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十项重点任务涉及财政工作分解表》等督查催办通报11期,对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重要政策措施及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财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项任务指标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三)做好权责清单公开。2016年按照《关于组建朝阳市行政审批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和“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及时对原有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按照新修订《预算法》和上级财政部门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要求,2016年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已按要求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市本级共有一级预算单位64户,其中:公开63户,涉密部门1户未公开(市人防办)。

      (二)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信息公开。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朝财非〔2016〕78号),明确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部门、项目名称、管理方式和政策依据等,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栏目进行了公示。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年初以来,财政部相继修订或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制度办法,市财政局在局门户网站转载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答记者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修订答记者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答记者问》等10余篇政策解读信息,全面、准确的解读各项政策措施。近年来政府债务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和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市财政局转载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等解读文章,正确解读上级关于政府债务的要求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营改增”改革、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扶贫帮困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确保“五一”起“营改增”在朝阳市顺利实施》《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51万户农民》《朝阳市认真落实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朝阳市认真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等信息,让社会和群众了解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主动、及时转载或发布新出台的财政政策与法规规章、新制定或修改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了解。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电子信箱及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2016年共收到民心网、政府留言板、12345市长热线、局长信箱等渠道诉求办理件39件,在认真调研核实的基础上,均做到了及时回复,回复满意率100%。2016年未出现涉及财政部门的重大舆情。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收到政务公开申请2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把握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严谨做出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未收到公众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要求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朝阳市财政局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简要介绍了市财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在原有《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市财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基础上,新建了《朝阳市财政局诉求办理工作流程》及《朝阳市财政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形成了一套集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网站建设、诉求办理、舆情回应等相关内容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在工作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按制度要求公开信息、开展公开渠道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市财政局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