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各县(市)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涉及市级财政有关工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市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负责“五个一”平台建设、“六大战役”及投资发展环境建设相关财政工作,承担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以及 “飞地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财政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县(市)区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2. 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财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财政局本级
2.朝阳市财源建设办公室
3.朝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4.朝阳市投资审核中心
5.朝阳市财政监察大队
6.朝阳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7.朝阳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8.朝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9.朝阳市财政审计工作服务中心
10.朝阳市飞地经济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566.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66.0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4.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0.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本年无此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本年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400.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61%。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61.56万元,降低20.4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收入比上年大幅减少;二是记账方式发生改变,本年收入是以支定收,而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记账时是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而不是增加本年收入,导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总计2398.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53.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1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29万元,资本性支出2.79万元。
2.项目支出44.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8%。主要包括会计专业考试、购置办公设备、招商引资、存量污泥原位固化成本测算及应急处理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本年无此项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本年无此项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本年无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56.37万元,降低9.66%,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大幅度减少;二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均比上年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8.64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的结转结余资金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05.19万元,降低70.61%,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已由财政收回;二是因记账方式改变,本年度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07万元,项目支出44.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6.37万元,降低9.66%,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幅度较大;二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比上年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2.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3.14万元,占8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7万元,占8.28%;卫生健康支出94.67万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156.08万元,占6.5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2.0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00.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部分支出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二是人员经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年末再统一调整指标。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86万元,主要是购置设备、会计专业考试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下达的用于会计专业考试的资金列入此科目。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0.06万元,主要是投资审核项目专家评审费,此项支出是本年内追加的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11%,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部分支出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二是人员经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年末再统一调整指标。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85万元,主要是购置设备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购置设备数量小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0.21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工作支出,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1.49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费需要按实际发生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4.46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91.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的2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二是部分年末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需在下年度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94.67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8.61万元,主要是为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06万元,主要是为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156.0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6.08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万元,主要是存量污泥原位固化成本测算咨询费,此项支出是本年内追加的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3万元,主要是存量污泥处理项目咨询费,此项支出是本年内追加的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本年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22%。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较少。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21人、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餐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5.78%。完成年初预算的85.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5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08万元,比上年减少10.63万元,降低1.88%,主要原因是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25.6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8.5分。组织对1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18.87万元,自评平均分82.01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0”“0”等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0”“0”等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朝阳市财政局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8.5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更新现有办公自动化类设备、及时为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所购设备是按实际价款支付的,所以执行率未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精准,支付及时。
(2)“朝阳市投资审核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8万元,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32.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工作需要,此项目所购设备已在上年购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为此项目设备实际已在上年使用公用经费购置,所以本年项目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精准,支付及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