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2来源:朝阳市财政局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朝阳市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财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财政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朝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各县(市)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涉及市级财政有关工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市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负责“五个一”平台建设、“六大战役”及投资发展环境建设相关财政工作,承担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以及 “飞地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财政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县(市)区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2. 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朝阳市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财政局本级

    2.朝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3.朝阳市财源建设办公室

    4.朝阳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5.朝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6.朝阳市投资审核中心

    7.朝阳市财政监察大队

    8.朝阳市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9.朝阳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10.朝阳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11.朝阳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12.朝阳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13.朝阳市财政信息中心

    14.朝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15.朝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16.朝阳市财政审计工作服务中心

    17.朝阳市飞地经济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财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502.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23.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3.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9.2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090.64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长较大;二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记账方式与上年不同,本年记账方式是增加本年收入,而上年是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支出总计4423.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94.8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0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4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6.87万元,资本性支出1.62万元。

    2.项目支出528.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95%。主要包括购置办公设备、委托第三方评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施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28.16万元,增长42.9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幅度较大;二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幅度较大。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9.29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的结转结余资金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37.51万元,降低74.97%,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已由财政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2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4.83万元,项目支出528.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8.16万元,增长42.9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幅度较大;二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幅度较大。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5%,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3.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6.66万元,占8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万元,占9.68%;卫生健康支出139.99万元,占3.16%;住房保障支出208.72万元,占4.7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6.6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773.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有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79.55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施项目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94.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施项目473.55万元是本年内追加的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17.32万元,主要是投资审核项目专家评审费,此项支出是本年内追加的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4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2%,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人员经费有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32.08万元,主要是朝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法律诉讼费支出,此项支出是本年内追加的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1.17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费需要按实际发生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838.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内有新增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需要按实际发生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7.7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调整基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21万元,主要是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的344.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二是部分上年末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需在本年度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70.82万元,此项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

    3.卫生健康支出139.99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13万元,主要是为机关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94.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69万元,主要是为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18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208.7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8.72万元,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经费需要按实际缴纳数支出,年末再统一调整预算指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53%。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较少。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7人、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餐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68.8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较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8.47%。完成年初预算的56.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比上年减少1.29万元,下降12.46%,主要原因是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1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47万元,比上年减少32.61万元,降低5.89%,主要原因是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9分。

    组织对17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03.74万元,自评平均分82.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决算中反映的购置办公设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朝阳市财政局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更新现有办公自动化类设备、及时为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所购设备是按实际价款支付的,所以执行率未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精准,支付及时。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认真填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各项基础信息,做到预算精准,支出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财政评价结果: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内控、财务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财政局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五部分 附件

     

    (见附件2)


    附件:

    1.朝阳市财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2.绩效自评表

    3.朝阳市财政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4.朝阳市财政票据监管中心2022年度决算

    5.朝阳市财源建设办公室2022年度决算

    6.朝阳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2022年度决算

    7.朝阳市投资审核中心2022年度决算

    8.朝阳市财政教育中心2022年度决算

    9.朝阳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决算

    10.朝阳市财政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决算

    11.朝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度决算

    12.朝阳市财政监察大队2022年度决算

    13.朝阳市财政信息中心2022年度决算

    14.朝阳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2022年度决算

    15.朝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22年度决算

    16.朝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17.朝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18.朝阳市飞地经济服务中心

    19.朝阳市财政审计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