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树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审议。
一、预算调整背景
(一)调整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我市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组织收入与向上争取力度,强化“三保”及市委重点工作的财力保障,支撑2025辽宁省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大会举办、牛河梁遗址保护申遗、消费品以旧换新、朝阳师范学院建设及城市更新等重点项目推进,受上述工作实施与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当年预算执行总收支情况均发生了变化。
(二)调整原则
本次预算调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朝阳市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有需调整的事项全部纳入本次调整方案,确保调整范围合规、内容完整。坚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合理预计财政收入规模,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可以实现;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纳入调整方案的支出均应明确收入来源,无资金来源的支出不予安排,确保当年收支平衡。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2456680万元,调增8440万元,其中: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为125823万元,调增362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拟调整为18620万元,调增3620万元。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凌绥高速项目产生税收缴入市级国库。(收入调整详细情况及原因见草案)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拟调整为1646708万元,调增43565万元,主要是执行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比年初预算增加影响。
(3)调入资金拟调整为8207万元,调减73645万元。其中:一是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导致调入规模减少影响;二是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列支注册资本金支出,导致调入规模减少影响。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拟调整为191197万元,调增34900万元,为省新增核定我市一般债券资金。
2.支出调整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2456680万元,调增844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为915099万元,调增59467万元(其中:经政府常务会议审批追加调增事项合计5102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8440万元),主要调增事项如下:
一是追加资金1.8亿元用于狼山区域建筑垃圾处置服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大凌河风景区运行维护等。
二是追加资金1亿元用于2025辽宁省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大会资金、朝阳师范学院及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什家子河健身步道等。
三是追加资金1.2亿元用于锦承铁路扩能改造、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航班补贴、水泵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及整治更新、市戒毒所综合楼项目基建结转资金等。
四是追加资金1.1亿元用于涉密高清电视会议系统建设、视频监控建设和场所安全隐患整改、农业专项资金等。(支出科目调整明细详见草案)
(2)补助下级支出拟调整为1093279万元,调增19820万元,主要是增加对双塔区新华广场、人防地下街维修、牛河梁遗址保护申遗、龙城公安系统改革发展、北票市化石公园万人坑项目等补助事项。
(3)债务还本支出拟调整为83451万元,调增15328万元,主要是2023年一般债券结余今年列支影响。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拟调整为121448万元,调增26460万元,为省新增核定我市一般债券用于转贷县区级支出。
(5)年终结转结余拟调整为50174万元,调减112635万元,主要是统筹结转结余资金影响。
预算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等,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拟调整为667758万元,调增406515万元,其中: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调整为26432万元,调减62418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影响。(收入调整详细情况及原因见草案)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拟调整为531505万元,调增464175万元,为省新增核定我市专项债券资金。
(3)调入资金拟调整为19696万元,调增4758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付息影响。
2.支出调整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拟调整为667758万元,调增406515万元,其中: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拟调整为131251万元,调增85941万元,主要是省新增下达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朝阳师范学院扩建等项目支出。(支出调整详细情况及原因见草案)
(2)政府性基金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为6549万元,调减63451万元。
(3)结转下年支出拟调整为27549万元,调减33266万元,主要是统筹结余结转用于偿还专项债本息影响。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拟调整为333408万元,全额调增,为省新增核定我市专项债券资金用于转贷县区支出。
(5)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拟调整为158694万元,调增83883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市住建局供热公司朝阳银行贷款本金及哈尔滨银行本金等。
预算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等,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35495万元,调增1379万元,主要是收缴以前年度国企利润欠缴部分。
2.支出调整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35495万元,调增1379万元,其中:
(1)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调增11600万元,其中:朝阳能源集团注册资本金4600万元,朝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为1418万元,调减10221万元。
预算调整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等,当年收支平衡。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一)2025年新增加政府债务限额及安排情况
2025年朝阳市增加的政府债务限额共计499075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债券政府债务限额83800万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用于项目建设新增债券政府债务限额83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2000万元。 拟对新增债券政府债务限额作如下分配:
(1)市本级限额41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000万元,主要用于建成区排水系统改造一期工程、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廊北侧西片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债务限额34000万元,主要用于十家子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朝阳师范学院扩建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
(2)县(市)区限额42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000万元。
(具体分配方案详见草案)
(二)2025年政府债务总限额及余额情况
本次调整后,全市政府债务总限额为43174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1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636475万元。截至10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16313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18082万元,专项债务2545048万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81505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0035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14698万元。截至10月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7891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87146万元,专项债务1301971万元。
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符合国家规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后虽实现超收,但市级下放企业上解与基金预算调入未达预期,加之民生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等刚性支出仍有增无减,市本级财政平衡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市财政局将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依法依规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持续深化“过紧日子”要求,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零基预算方式编制2026年预算,聚焦年度重点任务与财力实际,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从严管控预算追加,以更主动的履职担当扛起使命责任,以高质量财政管理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