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地方扎实做好“六稳”“六保”,探索现代财政管理机制的创新举措。省财政厅全面贯彻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时效性,推动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精准落地,为稳住经济大盘和加强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扩大资金覆盖范围。对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将省级预算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等12项省级转移支付纳入直达机制管理。同时,主动将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
二是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及时与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对接,第一时间完成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和报财政部备案,并在接到财政部反馈意见后3日内下达资金。会同省直部门加强政策制度设计,完善资金分配和下达程序,实现资金“一竿子插到底”。
三是实施全过程监控。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紧盯市县直达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拨付和发放等重点事项,对支出进度迟缓地区进行督导并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督促各市县同步落实资金直达机制。
截至目前,中央2022年下达我省(不含大连)社会保障类直达资金987亿元已全部下达,全省累计支出940.4亿元,支出进度达95%,保障了各类社会保障群体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