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和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工作通报预警机制的通知》,启动实施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通报预警工作,旨在通过按月调度并监控各地社会保险基金、其他社会保障资金运行及有关补助资金落实和拨付使用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研判,定期进行通报并将突出问题纳入预警范围,从而加快资金支出效率,规范基金安全管理,为守护好全省人民“养老钱”“保命钱”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这是在我省首创省以上财政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直达基层专户机制基础上的又一创新举措。省财政厅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管理升级,坚持实事求是、用数据说话,通过数据分析督促和压实各地政府责任。该机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数据时效高。依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财政信息系统动态更新审核全省数据,并作为每月通报预警的数据来源和依据,确保当月数据真实准确、应录尽录、应统尽统。二是覆盖范围全。重点关注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以及财政对基金补助到位情况,涵盖财政社保专户管理、基金结余监控、分担资金上解、财政责任落实、直达资金进度和部门项目执行等6项重点指标,实现了财政社保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两本”预算管理的全覆盖。三是结果应用强。对通报预警存在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要求在15日内完成整改。同时通报预警结果还将与分配省对下转移支付和安排省直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预算挂钩,对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政策、按时足额上解社会保险责任分担资金、资金支出进度快、绩效评价结果好的,省财政在资金分配和安排上予以倾斜。该机制的出台,将对未来基金可持续运行有较大促进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以通报预警机制为先手,谋划打出制度管理“组合拳”,采取“1+N”系列举措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精准有效发挥财政社保职能作用,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