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朝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财政厅有关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部署以及《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朝委发〔2022〕20号)各项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4次,专题学习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重要内容,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认真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涉及朝阳市财政局的工作任务。
三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职责清单,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聚焦服务大局,财政制度落实更加顺畅
一是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重点梳理可通过全程网办、邮寄送达等方式实现“一次不用跑”的事项,编制形成《朝阳市财政局“一次不用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有效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效能,助力财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发改体改〔2025〕511号)等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市财政局自行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出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示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对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及时进行了更新,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净源”2025政策措施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对市财政局2024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形成存量文件清单和增量文件清单,并根据“有序清理存量、从严审查增量”的原则对清单进行调整。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朝阳市市本级重要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规范开展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排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协调落实市财政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在政策咨询、拟定协议、行政复议和群众信访等方面为相关业务科室提供法律帮助。
三、坚持依法行政,财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活动。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化管理,实行一人一档,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人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为确保行政执法证有效使用,为即将到期的部分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换证事宜,累计换证15人次。组织执法科室业务骨干参加朝阳市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大比武”活动,以此为契机激发执法人员内生学习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认真查找财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经自查,全市财政系统不存在涉企行政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依据、检查主体、检查事项等内容,并向市司法局进行备案。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市司法局案卷评查工作要求,对全市财政系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办结的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全面评查。针对案卷评查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持续推动涉企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四是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的各项审议意见,及时完成政府督查工作中涉及市财政部门的责任事项,按照要求每年度向市人大报送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四、依法化解纠纷,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强化行政裁决工作。及时公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择行政裁决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民事纠纷。
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职责履行情况等作出全面答复,切实做到答复形式规范、重点突出、说理充分、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准确及时,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5年,共发生1件行政诉讼案件,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参加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抓实普法教育,干部法治意识切实提高
一是不断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市财政局“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围绕依法行政和财政职能重点领域,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共同普法责任以及市财政局部门普法责任,财政普法实现全领域、各业务覆盖。
二是坚持在日常工作中普法。聚焦政府采购领域,邀请省内政府采购领域专家,面向市直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系统普及政府采购定义、采购方式等基础知识,深入解读政府采购工程相关政策,加深了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理解。
三是扎实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在“5.15”政务公开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新媒体等开展线上宣传,每逢普法重要节点,将普法宣传图片或视频等材料置顶在朝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累计利用网站开展法治宣传2次,使重要宣传内容走进人民群众,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四是推动开展普法实践活动。利用全市财政系统“三进”活动,通过深入企业、深入项目等,重点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打造管理科学、治理高效的法治型财政,全面推动普法实践走向深入。
五是有效普及法律知识。整理建立全市财政系统法律法规体系,梳理编制了《财政现行法律法规选编》、《国家及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选编》、《朝阳市财政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汇编》等汇编资料,为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供依据。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5年,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的联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七、下一步工作方向
2026年,朝阳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法治社会、法治朝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工作机制,助力行政争议化解。三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普法节点,做好财政普法宣传。推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全市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朝阳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