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科室、中心各部室:
现将《朝阳市财政局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
朝阳市财政局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市财政局根据《辽宁省财政厅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朝阳市落实〈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具体如下:
一、强化财税赋能,支持建设综合最优的政策环境
(一)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会同税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局网站等渠道,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和办税流程,确保市场主体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助力企业减负增能。
(二)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市财政局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双审查机制,定期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审查,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二、优化政策举措,支持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清单“一张网”制度,持续加强乱收费源头治理,切实强化涉企收费监管。
(四)推进政府采购阳光评审和公平竞争。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专项整治,严查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行为。推广远程异地评审,确保评审工作阳光透明。落实中小企业评审价格优惠政策,倡导合同预付款不低于40%,免收投标保证金。运用大数据、AI技术构建“智慧监管”体系,预警违规风险。完善恶意低价投标治理机制,保障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
(五)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发挥融资增信作用。引导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深化银担合作,拓展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门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化提质增效,支持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六)建立政府与驻地金融机构对接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实体化、高效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项目)三方对接平台,聚焦全市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及民生领域融资需求,及时解决信息不对称、融资对接不畅等问题,推动金融政策精准落地、信贷资金精准滴灌,为朝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七)提高财政领域行政审批质效。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效率,对供应商备案审核、评审专家入库及变更专业审核等事项原则上当日审核完毕。加强市政务服务平台会计行政审批办理指南动态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不断提升会计行业行政许可“一网通办”办理效能,持续提供优质便捷的线上服务。
四、规范执法检查,支持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八)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四乱”、违规异地执法、逐利性执法等执法问题搜集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修订《朝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九)进一步健全防范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强化政府投资和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企业垫资建设等行为,严防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五、推进科学管理,支持建设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十)加强注评行业诚信建设。按照省注评行业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我市注评行业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引导执业机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十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企业关切。进一步加强局网站管理,及时发布财政政策信息,有效传递财政声音。做好12345平台群众和企业诉求回复交流工作,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建立“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回访”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对市财政工作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