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朝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的公告
    时间:2026-10-20来源: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点击: 次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要求和工作需要,由朝阳市财政局作为朝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朝阳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