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全市人民的委托,关心我市财政事业的发展,依法向大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发挥了建议提案应有的作用。现将市财政局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10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0件,均为协办件。内容涉及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调整班主任津贴和教龄津贴政策、加强日间照料室服务等民生问题,这充分体现出代表和委员们对民生的重视,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今年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推动全局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渠道。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局领导立即研究部署,决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及时将所有建议提案进行梳理汇总,制成《2018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表》和《2018年市政府系统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表》,并以“朝阳市财政局政务督查催办通报”形式直分给各科室(单位),明确了办理目标、承办科室(单位)、责任领导、办结时限等。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复质量
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也直接影响到建议提案对促进我市财政事业发展的作用。为此市财政局以制度流程建设为依托,按照《朝阳市财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要求,严格办理程序,做到登记、确认、交办、办理、督办、答复、落实反馈、立卷归档全流程有效衔接。局办公室收到建议提案后,列出交办安排表,交办到各承办科室(单位),要求承办科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交办公室汇总。各承办科室(单位)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查阅相关文件法规,认真撰写建议提案答复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查修改,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正式文件报各位代表委员、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三、建议提案主办件完成情况
2018年共完成人大建议主办件3件,均做到与代表及时沟通,进行答复,得到代表们的理解和肯定。具体情况为:《关于解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的建议》,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状况十分困难,无力解决中小河流治理配套资金,但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力度;《关于提高幼儿园管理费报销标准的建议》,根据《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制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相应的报销办法也已向代表进行了细心的解释;《关于龙城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问题的议案》,涉及调整市区城建维护管理事权问题,在未捋顺相应事权责任之前,只能维持现行的城建税上解体制。
市财政局2018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在局内各科室(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以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