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市“两会”期间,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人民的委托,关心财政事业的发展,依法向大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朝阳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办理责任,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认真研究吸纳建议,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圆满完成办理任务。
一、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5件。其中,省政协提案3件,均为二级协办件;省人大建议1件,二级协办件;市人大建议17件,均为协办件;市政协提案14件,包含1件主办件、13件协办件。内容涉及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业扶持力度、牢固树立老区意识聚焦老区扶持政策落地、加大支持“百城百园”行动建设县力度、加强辽西北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监督管理等经济社会问题,这充分体现出代表和委员们对经济建设和民生事业的重视,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今年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推动全局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渠道。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局领导立即研究部署,决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及时将所有建议提案进行梳理汇总,制成《2021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表》和《2021年市政府系统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表》,并以“朝阳市财政局政务督查催办通报”形式直分给各科室(单位),明确了办理目标、承办科室(单位)、责任领导、办结时限等。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复质量
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也直接影响到建议提案对促进我市财政事业发展的作用。为此市财政局以制度流程建设为依托,按照《朝阳市财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要求,严格办理程序,做到登记、确认、交办、办理、督办、答复、落实反馈、立卷归档全流程有效衔接。局办公室收到建议提案后,列出交办安排表,交办到各承办科室(单位),要求承办科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交办公室汇总。各承办科室(单位)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查阅相关文件法规,认真撰写建议提案答复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查修改,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正式文件报各位代表委员、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三、建议提案主办件完成情况
2021年完成人大建议主办件1件,为《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监督管理的建议》,做到与代表及时沟通,进行答复,得到代表的理解和肯定。具体情况为:一是强化协调,会同市卫健委每年都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二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实施绩效考评,确保奖惩分明;四是强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水平。五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市财政局2021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在局内各科室(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要求,政治站位再提高,责任担当再强化,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更好地为代表委员履职服务。